三、恢复原则在训练中的应用
(一)决定恢复时间的因素
安排恢复时间时,不仅要考虑个体特征、疲劳程度和所动用的供能系统等因素,同时要注意考虑下述因素。
1.从事简单活动与复杂活动相比,前者恢复速度较快,而且运动能力的改善速率及到达最大能力水平的速度均明显快于后者。
2.训练程度越高,训练中疲劳发生越晚。这主要归因于高水平运动员动作合理、经济,花费能量较少。
3.工作性质也影响着恢复速度。离心性工作较多项目其恢复速率慢于向心性工作为主的项目。
4.完成复杂活动疲劳的发生时间较之简单活动要晚。活动越复杂,完成动作时协同作用的肌群就越多,故疲劳发生较晚。因此,在训练课中可安排多项练习内容进行循环,推迟疲劳发生。这是因为每一种活动类型均要动用不完全相同的肌群,而活动类型较多时,完成一项活动所用的肌群,在进行另一项活动时就会得到休息和恢复,即每一项活动都会动员某些“新的肌群”参与工作,便运动员在训练课中将运动能力保持更长时间。
(二)训练课后的恢复
每节训练课都会有疲劳以及代谢产物的积累。因此,训练课后的恢复至少牵涉到三面的任务:补充训练课中所消耗的能量物质;清除积累的代谢产物;修复训练课中损伤的组织。因此,教练员应注意采取措施,尽快消除疲劳,保证随后的训练。
1.在每个小周期最后一次训练课中降低负荷,以便消除前面训练课尚未完全消除的疲劳。这样做会起到一个保护作用,以免将这个小周期的疲劳带到下一个小周期。
2.训练中必然会安排一些大负荷训练课,并由此造成机体深度疲劳,并需要较长的恢复时间。为了继续训练,需要在大负荷训练课后,安排小负荷或中等负荷训练课,采用大、中、小负荷的训练课相交替的训练安排,既能保证训练,又能促进恢复。
3.注意在训练课后安排一些促进恢复过程的活动(整理活动),以加速疲劳的消除速率。整理活动属于积极性恢复,一般包括一些低强度活动及伸展性练习。实践证明,训练课后进行整理活动,无论对于运动员的生理机能恢复抑或心理的恢复都有极大益处。
4.注意训练课后的营养补充以及不同功能的恢复速率。在力量训练及长时间的大强度训练后,应注意蛋白质的补充,以利于组织的修复与再建。摄入富含复合糖的饮食可加快肌糖原的合成速率。生理机能的恢复速率主要取决于化学底物的重新合成。磷酸肌酸恢复速率非常快,而肌糖原恢复速率以及受损伤肌肉的修复则要慢得多。
结缔组织(肌腿、韧带)的恢复速度需要的时间较循环器官长。通过分析不同系统的恢复速率,目的在于采取恢复措施时,应注重促进那些恢复较慢的系统。
5.采取各种恢复手段加速恢复。随着运动成绩接近人类体能的极限,现代训练负荷已经非常大,单凭“自然”恢复已经远远不够,而必须采取某些人为的加速恢复的措施。人们时常采取的恢复措施包括在训练课中进行的积极性休息以及肌肉群轮流工作,在训练课中或训练课后进行的心理放松,以及训练课后采取的其他措施如红外照射、物理按摩、冷热交替淋浴、水中漂浮放松以及饮食等手段。将积极性恢复与被动性恢复(放松、热水浴、按摩等)结合进行时,恢复的效果优于单纯使用积极性恢复。
(三)过度训练的消除
过度训练是由长期的疲劳堆积而得不到及时清除所致。其根源在于在训练中忽略了训练与恢复的比率,运动员尚未从前面训练中得到充足恢复便继续进行大负荷训练,引起疲劳程度越来越深,形成过度疲劳,亦称过度训练。在周期性训练安排上,之所以在小周期、中周期以及大周期都要安排“减荷期”,其目的正在于消除前面训练可能形成的疲劳的堆积。
1.轻度过度训练的消除
轻度过度训练时不必停训,通过在一段时间内减强度、减量和延长休息时间就可以调整过来。注意鼓励运动员参与对身体机能不会产生较大压力的替代性活动,以促进其身心的恢复。注意避免进行测验课与比赛,并注意减轻心理压力。一般而言,这类过度训练在较短时间(大约一个月)就可调整过来。
2.重度过度训练的消除
重度过度训练时必须停训。主要的恢复手段是休息,并避免任何大强度身体活动。这种恢复需要的时间较长,可长达六个月或更长时间。在这一时期,受停训影响,已经提高的运动能力会急剧下降。生理上的疲劳以及负面的心理效应也会阻碍恢复的进程。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优秀运动员在发生重度过度训练后,即或采取了各种措施,但其后经过训练再也无法达到原来的最高运动水平。因此,在训练中应切实注意避免过度训练。 |